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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のCM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スパイキーエッジ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ワイルドシェイク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ルーズシャッフル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エアライズ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ニュアンスモーション ムービングラバー|グランジマット フェイシャルペーパー


廣告作品分為「一般廣告類別」、「無須剪輯廣告類別」
影像、聲音、旁白、CG特效等用以製作廣告的素材均需為未曾公開及發表過的原創作品。

一支廣告作品中,請選擇任一主題。 ※ 不可在同一支廣告中選用兩種主題。

各地區國家的廣告主題或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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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紹介

部門紹介

応募資格

GATSBY學生廣告創作比賽是專為學生所舉辦、屬於學生的比賽活動。
只要是學生,不論是以個人or團隊組合或是課堂小組形式皆可參加。
報名、提交作品時,請先確認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1. 參賽代表僅限台灣、日本、韓國、香港、印尼、泰國等地區國家的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之在籍學生。(不論國籍)
  2.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是團隊(包含社團、課堂小組)形式參賽。
  3. 如以團隊形式參賽,作品之企畫、監製必須由學生擔任,且2/3以上的製作人員需為學生。
  4. 影片作品中之演員不限為學生。
授賞式参加について

若獲選為入圍作品,需派一名代表出席參加頒獎典禮(暫訂2011年11月12日於大阪舉行)。
籌委會將負責該名代表者之往返交通費用。其他組員或朋友也歡迎自費參加,但視會場狀況可能

會對入場人數作限制,敬請見諒。
保護者様の同意について

如參加頒獎典禮之代表未滿20歲,必須獲得監護人之同意。
頒獎典禮舉行前,將由比賽籌委會寄出「參加頒獎典禮之同意書」,請各參賽者代表的監護人簽名
確認後回覆給比賽籌委會。

応募作品の規定・取り扱いについて

※參賽者報名時,需已充分理解並承諾下列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只限所有原創且未曾發表或公開的作品。
2.
若參賽作品獲獎後,被發現為曾經發表或公開的作品,則獲得之獎項將有可能被取消,獎金也可能會要求返還。
3.
參賽作品之版權、使用權及著作權(包括日本國家著作權法第21條至第28條所規定之權利)將歸屬Mandom Corp.所有。
4.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所填寫之資料,均可被使用於Mandom Corp.的網頁、媒體報導及GATSBY的廣宣、PR和製作物上。
5.
參賽作品及報名參賽時所填寫之資料,均可在活動官網中公開。
6.
參賽作品均可被使用於網路公開及免費下載,或編輯於CD-ROM等,向不特定多數人發佈。
7.
參賽者在提交作品後,不得對參賽作品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參賽者須保証自己無侵犯任何第三者的著作權、肖像權或隱私權。萬一有侵權問題而導致任何追究賠償,參賽者須承擔全部責任。Mandom Corp.將不會就該參賽作品之侵權問題所導致的追究賠償而承擔責任。
9.
本公司對參賽作品除了可自由編輯外,亦可刊載運用於本公司之廣告宣傳上(包含TVC、廣播CF、印刷品廣告以及關係企業之網站、行銷等公開活動中)。
此外,也可運用於、YouTube(www.youtube.com)Facebook(www.facebook.com)等其他社群網 站上。
10.
參賽作品如有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倫理等(譬如內容抵觸法律/政策/條例等、損害個人或團體名譽、侵害他人隱私等)將不予以審查;若在審查結束後發現上述問題,其獎項將被撤回。
11.
超過規定秒數之作品、或是只有圖像、文字之未完成作品將不予受理。
12.
參賽作品的檔案如有毀損,將視為無效。
13.
參賽作品將不予退還,敬請原諒。此外,在最終審查結束後,未得獎之作品以及其相關資料,將會以保護個人資料之適當方式予以銷毀。
14.
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對於違反規則之投稿作品,將由內部作調查;若作品被判定為不合適時,本公司及本活動籌委會有權將該作品自此活動網頁、本公司及相關管理網站中刪除,不另行通知。
15.
參賽作品所衍生之相關製作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16.
有關審查進度等相關事宜將不會作答覆,敬請見諒。
17.
如收到比賽籌委會寄來的Email等聯絡通知,煩請儘速回覆。若比賽籌委會未能在期限內收到參賽者之聯絡或答覆,參賽作品將有可能不予審查,敬請見諒。
18.
如有疑問或欲查詢,請按「查詢」。為了確保評審之公正性,電話查詢將不予受理,敬請見諒。敬請詳閱「常見問題」
19.
參賽者不得嘗試透過駭客行為或套取密碼等不正當行為侵入本活動網頁,或者是連結到本公司伺服器系統、網路等。
20.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公佈於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隨時參閱本活動網頁以作確認。